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 浪奇 公告编号:2021-159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收
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 21002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9 日披露了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1
年 2 月 10 日、3 月 10 日、4 月 9 日、5 月 10 日、6 月 9 日、7 月 9 日、8 月 10
日、9 月 10 日、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043、054、077、089、101、117、133、1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5.1 条及第 14.5.2 条规定的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