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 浪奇 公告编号:2021-17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收
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 21002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9 日披露了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1
年 2 月 10 日、3 月 10 日、4 月 9 日、5 月 10 日、6 月 9 日、7 月 9 日、8 月 10
日、9 月 10 日、10 月 11 日、11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043、054、077、089、101、117、133、138、159)。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
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17 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4.5.1 条、14.5.2 条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以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