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 浪奇 公告编号:2021-150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职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中职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 1 年。
4、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中职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1001 室(自编 01-04、06 单元)
首席合伙人:聂铁良
截止 2020 年末,中职信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其中合伙人 15 名,注册会计
师 9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 人。
中职信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2,397.92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9,420.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0 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职信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0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预计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职信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职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邓集龙,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16 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近三年来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静,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21 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近三年来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韵桦,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12 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近三年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职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18 万元,比上年中审众环收取的年度审计费用增加 7.27%。该
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分布等情况经公司招投标程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 2018 年以来连续聘请中审众环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至 2020 年度,中审众环已经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 2020 年年
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众环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与中审众环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中职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职信及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中职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因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聘期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理由恰当。故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职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为 118 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中职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中职信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原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为了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开展,公司拟聘任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审计机构。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能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职信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聘请中职信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能满足本年度审计工作需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变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职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职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