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 浪奇 公告编号:2021-14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州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奇化”或“被申请人”)于近日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1)粤 01 破申 442 号],广州品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广州奇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广州奇化进行破产清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孙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1、申请事项:请求广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广州奇化破产清算。
2、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签订了《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约
定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税审服务。2021 年 7 月 30 日,申请人履行合同约定
向被申请人出具了报告、完成了合同项下的相关服务内容,但被申请人称其资金周转存在严重问题而无法履行付款义务。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特申请广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被申请人破产清算,以维护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利益。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品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85202536U
3、住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 182 号豪贤商务大楼后座 3A 层 3A01B 室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30 万元
6、法定代表人:邵雪峰
7、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4 日
8、经营范围:税务师事务所
三、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奇化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Q7N95X
3、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243 号 401 房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6,000 万元
6、法定代表人:赵璧秋
7、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6 日
8、主要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等
9、股权结构: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2,497,479.93 120,245,767.44
负债总额 560,803,658.80 592,272,842.56
净资产 -458,306,178.87 -472,027,075.12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6,616,858.67 26,709,731.73
利润总额 -516,093,093.82 -13,714,396.25
净利润 -516,836,907.98 -13,720,896.25
四、孙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若广州中院受理上述破产清算申请,广州奇化将进入破产程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广州奇化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广州奇化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20,245,767.44 元,
负债总额为 592,272,842.56 元,净资产为-472,027,075.12 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公司对广州奇化的债权为 558,113,252.23 元,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 60,000,000.00 元,由于广州奇化目前资金短缺且缺乏偿债能力,该债权和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的风险,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其中部分计提相应减值损失。
五、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广州中院受理,广州奇化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孙公司将积极与申请人、广州中院沟通相关事宜。
广州奇化被申请破产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法院裁判结果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通知书》[(2021)粤 01 破申 442 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