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 浪奇 公告编号:2021-14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预告
项 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0,000万元–13,500 万元 亏损:116,99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6 元/股至 0.22 元/股 亏损:1.86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预告
项 目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431 万元–6,931万元 亏损:105,526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5 元/股至 0.11 元/股 亏损:1.68 元/股
3、预计的期末净资产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母公司 -282,271 万元至-278,771 万元 72,610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贸易业务前期积累银行借款的影响,需支付贸易业务借款相关利
息费用及处理贸易业务遗留问题等相关费用合计约 1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聚集主业,全力做大做强自有品牌,着力开拓全国市场,凸显公司日化“浪奇”总品牌、食品自有品牌“红棉”、“广氏”的品牌价值。一方面,公司进一步加大了绿色日化板块的营销开拓力度,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销售网络,主要产品洗衣凝珠、洗衣液及各类消杀产品的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另一方面,公司加大了对绿色日化和健康食品板块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工作,完成了多种新产品的生产工作并推出市场,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收入、利润同比增幅明显。
四、风险提示
1、因 2020 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数,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
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之第(七)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产
清算申请”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 210023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本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第 14.5.1 条及第 14.5.2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
4、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