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1-09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2 年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长虹美菱”)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0 年底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续签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长虹财务公司将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要求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目前,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已开展了存款、借款、票据开立、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
2021 年 12 月 6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 2022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两名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陈晔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
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计 2022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持续
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审议该议案需回避表决。
年度与长虹财务公司已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情况,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司
预计 2022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如
下:
1.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
续费)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
占长虹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 30%,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
长虹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应当超过长虹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
最高授信金额(包括贷款、担保等);存款利率不低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的标准。
2.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
币 45 亿元;贷款利率及收费标准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
准。
3.长虹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
元。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开立业务的余额上限不超过
人民币 30 亿元。
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余额上限不超过
人民币 30 亿元。
(三)2021 年 1-9 月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1 年 1-9 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收取或支付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余额 利息、手续费
一、存放于长虹财 2,798,256,008.52 30,768,745,182.59 31,155,342,244.47 2,411,658,946.65 58,881,563.95
务公司存款
二、向长虹财务公 / / / / /
司借款
1.短期借款 / / / / /
2.长期借款 / / / / /
三、其他金融业务 / / / / /
1.票据开立 1,515,518,972.25 3,192,823,636.37 2,552,773,464.69 2,155,569,143.93 1,598,026.76
2.票据贴现 1,346,246,973.62 1,111,240,861.73 1,865,720,526.73 591,767,308.62 13,025,308.59
名称: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076120682K
注册地点: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法定代表人:胡嘉
注册资本:269,393.836584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即期结售汇业务;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长虹财务公司35.04%的股权,本公司与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华意”)各持有长虹财务公司14.96%的股权。长虹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图(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2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
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30.60%
3.19% 23.79%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14.96% 35.04% 14.96% 35.04%
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三)长虹财务公司的历史沿革和财务数据
长虹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3]423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于2013年8月22日领取《金融许可证》(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56H251070001),2013年8月23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70600036680),2015年10月29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10700076120682K)。长虹财务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为1,000,000,000.00元人民币,其中: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出资额为500,000,000.00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50%;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股份”)出资额为500,000,000.00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50%。2016年10月8日,长虹集团与长虹股份签订增资协议决定以现金方式对其进行同比例增资。2016年11月25日增资完成,长虹财务公司取得变更后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金变更为1,887,941,751.02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与长虹华意分别对长虹财务公司各增资人民币5亿元(其中40,299.83万元计入其注册资本,9,700.17万元计入其资本公积),合计增资总额人民币10亿元。2020年8月4日增资完成,长虹财务公司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变更为2,693,938,365.84元,长虹集团与长虹股份各占35.04%,本公司与长虹华意各占14.96%。
长虹财务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正式营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均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长虹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641,646,718.90元;负债总额为13,186,667,939.26元,其中,吸收存款为10,967,265,065.84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454,978,779.64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92,840,945.84元,当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4,225,002.77元,净利润为85,264,999.7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24,509,238.66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长虹财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5,425,006,658.74元;负债总额为11,915,766,800,13元,其中,吸收存款为9,757,029,989.77元;所有者权益为3,509,239,858.61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155,005,910.55元,当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0元,净利润为105,037,716.3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6,439,448.13元。
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长虹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长虹财务公司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要求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