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局会议于2000年11月28日在金路大厦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3名,监事局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富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德阳市天然气总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议案》。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德府函(2000)67号文件的批复,同意将德阳市天然气总公司经评估后的有效生产经营性资产7204.1万元,划转给德阳金路有限责任公司,德阳金路有限责任公司用该资产抵补因受让本公司原下属德阳华光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德阳健龙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德阳先科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股权而形成的对本公司的负债7204.1万元。
本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经评估后交易双方按资产状况再决定本次交易的资产数量、范围等。本次交易的详细情况及资产评估和审计情况将另行公告。
德阳市天然气总公司成立于1985年,注册资本为1014万元,主要从事转供天然气,天然气工程设计,天然气设备安装、维修,天然气仪表检修,天然气设备及材料零售,天然气开发等。日供气量达60万立方米。法定代表人:邓大俭。截止1999年末,德阳市天然气总公司拥有总资产21221.47万元,流动资产9241.92万元,固定资产6710.00万元。从1993年起天然气总公司经济效益连续7年居四川省同行业第一位,连续3年居全国同行业第一、二位,1999年实现利税达3998万元。
本次抵偿债务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0年10月31日。
德阳市天然气总公司与德阳金路有限责任公司已于近期签订了资产划转的初步性协议,本公司与德阳金路有限责任公司已于近期签订了抵偿债务的协议。由于德阳市天然气总公司资产属国有资产,该资产重组事项尚待德阳市国资局及省国资局等部门批准。
董事局认为,此次重组既有利于妥善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又可实现本公司与德阳市天然气总公司的强强联合,发挥各自优势,促进相互发展,有利于改善公司现有产业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及董事长年度报酬的议案》。为进一步理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公司董事、监事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其责、权、利关系,以确保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决定将公司董事津贴确定为20000元/年,监事津贴确定为10000元/年。将公司董事长2000年的基本年薪确定为20万元(税后),具体考核及增减比例视当年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由董事局另行确定。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董事局基金》的议案。
为更好地使公司董事局行使权力,提高决策效率,增加董事局工作的透明度,同时规范董事局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及程序,决定设立公司董事局基金。董事局基金的计提标准为:1.当年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按利润总额的2.5%计提;2.当年利润总额在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万元以内按2.5%计提,超过部分按1.5%提取;3.当年利润总额在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3000万元以内按2.5%计提,超过部分按1%提取;4.利润总额超过5000万元,5000万元以内部分按上述第3条标准执行,超过部分按5%计提。董事局基金的使用范围是:1.董事、监事的津贴;2.董事局、监事局会议的费用;3.以董事局和董事长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经费;4.给作出特殊贡献的有关人员的特殊奖励;5.董事局的其它支出。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另行确定。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