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控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
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
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
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方不转让在
京粮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京粮控股董事会,由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锁定;若承诺方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承诺方授权董事会核
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
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违法违规情节,承诺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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