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9-82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6年11月1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净额(指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超过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拟用于实时智能审核平台建设项目。目前该事项在中国证监会处于中止审核状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5日、2016年11月1日、2018年1月2日和2018年6月13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取消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推出以来,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发生诸多变化。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拟对再融资规划进行调整,取消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本次取消非公开发行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76)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取消后,此前相关各方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将自动失效,相关各方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做出的承诺将自动终止。未来将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择机推出适合公司需要的再融资方案。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