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1-35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31,871,4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1,871,4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10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1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5 层
咨询联系人:李晓静 王成福
咨询电话:010-85259020 010-85259036
传真电话:010-85259595
七、备查文件
1、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