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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16 深市 民生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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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民控: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3

*ST民控: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 民控  公告编号:2024-49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135,987,6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56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5,106,2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52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0,881,3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4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股份16,006,1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5,124,8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63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10,881,3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45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提案1.00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4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8199%;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680%;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04%;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871%;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提案2.00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4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8199%;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680%;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04%;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871%;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提案3.00 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4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8199%;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680%;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04%;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871%;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提案4.00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4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8199%;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680%;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04%;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871%;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提案5.00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43,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463%;反对13,927,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417%;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850%;
反对13,927,3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125%;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提案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268,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1175%;反对10,702,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704%;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86,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308%;反对10,702,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8668%;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李茹兰女士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大会做了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阳 林子潇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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