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3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陈昊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陈昊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 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英特集团
股票代码:000411
法定代表人:姜巨舫
董事会秘书:谭江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96 号中化大厦 12 楼
邮政编码:310051
联系电话:0571-86022582
传真:0571-85068752
公司网址:http://www.intmedic.com
电子信箱:tanjiang2009@foxmail.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序号 议案名称
1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2)。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昊,其基本情况如下:
陈昊,男,1972 年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广东省中山市卫生局、广东省卫生厅药政处职员,美国礼来亚洲公司广州办事处地区经理,医学与社会编辑部主任,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医学院教师、研究员,同时双聘为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教授。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并且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理由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的拟定、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考核激励体系,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形成激励员工的长效机制,可实现公司人才队伍和产业经营的长期稳定。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 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三)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 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应当由股东本人签署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96 号中化大厦 13 楼
收件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022582
传真:0571-85068752
邮政编码:31005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应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陈昊
2021 年 11 月 2 日
附件: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昊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