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6-97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各方签字盖章后,并经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宜华健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租赁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后续租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对方特殊意外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继续租赁的情况。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杭州胜利经济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汤永法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德胜中路369号
主营业务:合作社资产管理
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
2、杭州久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明方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德胜中路373、375号508室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实业;服务;物业管理
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本次租赁物业产权清晰,杭州胜利经济合作社、杭州久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出租人):杭州久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物业产权人:杭州胜利经济合作社
乙方(承租人):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
2、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租赁物座落在杭州市下城区德胜中路415号久茂大厦,整体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物业地上建筑面积约34607.71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约50000平方米。乙
方愿意承租该物业,用于经营养老院及养老公寓。
3、租赁期限:
本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免租期为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7月
31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即2017年8月1日开始起算租期,至2037年7月
31日止。
4、租金
总租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陆佰万元(含税),(小写)¥2.26亿元人
民币。
5、合同生效条件
各方签字盖章后,并经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宜华健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租金支付方式
上述20年租金中,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应直接支付给甲方的含税租金为人
民币 壹亿贰仟陆佰万元(¥126,000,000 元),租金支付的时间节点按照以下
进度:甲方和物业产权人提交剩余6次租赁备案登记手续甲方及物业产权人所需
提供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叁仟柒佰捌拾万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
在 6 个月内完成装修消防报审文件,并在获得了有关养老项目经营所需的政府
会议纪要、民政部门预登记、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民政、规划及环保(如需报批)部门批复同意的正式文件后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叁仟柒佰捌拾万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在14个月内完成装修工程及验收,并在正式开业后15天内
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伍仟零肆拾万元。
经甲方同意支付给物业产权人杭州胜利经济合作社的含税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小写)¥100,000,000元 ,租金支付的时间节点按照以下进度:a.双方正式签订租赁协议,物业产权人出具《致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函》并配合完成首次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且甲方和物业产权人提交剩余6次租赁备案登记手续甲方及物业产权人所需提供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物业产权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b.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在 6 个月内完成装修消防报审文件,并在获得了有关养老项目经营所需的政府会议纪要、民政部门预登记、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民政、规划及环保(如需报批)部门批复同意的正式文件后支付物业产权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c.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在14个月内完成装修工程及验收,并在正式开业后15天内支付物业产权人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
7、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甲方无权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因为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支付乙方总租金的10%的违约
金后进行清算,根据乙方实际使用时间,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同时甲方应将乙方的租房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乙方投入的装修、设备残值按照市场价值,由甲方赔偿。如上述措施不能弥补乙方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一步赔偿。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迟延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或有关政府批复文件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租金的10%的违约金,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和保证金予以返还。
(3)本合同签订后,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完全满足后,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应以迟延租金为基数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4)本合同签订后,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完全满足后乙方无故延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租金的10%的违约金,乙方已支付的租金不予返还,保证金应予返还。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租赁合同对公司本年度无重大影响,后续随着养老项目运营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客户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为了支持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上述房屋租赁合同。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