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5-02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3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8 层 818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41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63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567,182,34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6,176,989,66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390,192,6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行有表决权股 71.106239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5.01371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092520
2、本行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1、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39
2、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6,176,989,661
3、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行有表决
权 A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88.749578
3、本行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1、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2、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74,126,931
3、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行有表决
权 H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22.67228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方合英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王彦康董事、周伯文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行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5 人,曾玉芳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3、本行董事会秘书张青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行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配股
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6,175,488,832 99.995851 1,384,363 0.003827 116,466 0.000322
H 股 3,316,656,578 97.830917 73,510,105 2.168316 26,000 0.000767
普通
股合 39,492,145,410 99.810356 74,894,468 0.189284 142,466 0.000360
计: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配股相
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6,175,488,832 99.995851 1,384,363 0.003827 116,466 0.000322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配股相
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H 股 3,300,590,826 97.820589 73,510,105 2.178640 26,000 0.000771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关于选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
权的比例 当选
(%)
关于选举芦苇先生为
2.0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39,424,478,044 99.639337 是
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
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
权的比例 当选
(%)
关于选举付亚民先生
3.01 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39,273,513,199 99.257796 是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 5%以下 A 股股东1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票数 (%)
关于选举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
2.00 公司第七届董 - - - - - -
事会执行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芦苇
先生为中信银
2.01 行股份有限公 2,901,027,446 99.617731 - - - -
司第七届董事
会执行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
3.00 公司第七届董 - - - - - -
事会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付亚
民先生为中信
3.01 银行股份有限 2,899,626,414 99.569621 - - - -
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注:上表议案涉及百分比例为 A 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普通股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普通股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2、3 的子议案涉及的相关候选人均当选。
1 不含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 A 股
股东及 A 股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 H 股
股东及 H 股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冬梅、傅卓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邢冬梅律师及傅卓婷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相关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