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5-007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高峰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16 人
上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694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108,764 万元
2023 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 97,289 万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54,159 万元
2023 年上 客户家数 180 家
市公司(含 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A、B 股)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5
司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
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8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在 何时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事上市公司 本所执业 公司提供审计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师 审计 服务
近三年签署了5家上市公
项目合伙人 孙玮 2011 年 2011 年 2011 年 12 月 2024 年 司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了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攀 2017 年 2015 年 2022 年 9 月 2024 年 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年度
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 许菊萍 2002 年 2000 年 2002 年 5 月 2024 年 复核了 16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
确定,较 2023 年度有所下降。2024 年度审计收费为 75 万元(含税)(其中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费用为 15 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减少 5 万元。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已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 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服务,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3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同意此议案提交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