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0-037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方式为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并将本次会议的议案提前十天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8张,实收8张,其中独立董事3张。董事长汪洋,董事陈金祖、
汤大杰、廖造阳、秦长生,独立董事张立民、袁耀辉、王彩章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
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对东星航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东星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星航空”)于2007 年6 月至2009 年3 月在
深圳机场运作航班,我公司为其提供航班地面保障和地面代理服务。2009 年3 月,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东星航空破产清算案,东星航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0
年4 月东星航空债权人会议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同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
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对我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和实际清算债权作出裁定。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我公司东星航空的应收账款
作坏账核销。具体内容: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我司的破产债权5,160,825.16
元,实际清算给我司的破产债权706,000.88 元(该款项已于2010 年5 月份到账并
冲减东星航空应收账款);截止至2010 年4 月我公司确认的东星航空应收账款余额
为1,431,304.19 元,冲销实际清算债权后东星航空应收账款余额为725,303.31 元;鉴于东星航空破产清算案已经全部结束,我公司对于东星航空剩余的应收账款
725,303.31 元已无法收回,因此对东星航空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725,303.31 元作坏
账核销处理。
我公司已于2009 年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因此,本项
应收账款坏账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3、关于深圳市机场港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深圳机场第二跑道扩建总体规划,深圳机场原有福永码头迁建至第二条跑
道南面的新址。新码头已于2010 年4 月投入使用,原有福永码头的功能已丧失,部
分设施和设备将被拆除。遵循谨慎性原则,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港务有限
公司已于2009 年中期对原有福永码头及航道等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08.05 万元,
2009 年年度审计确认计提减值准备2,167.76 万元。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原有
福永码头的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具体内容如下:本次报废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
原有码头、航道、堤坝、泊位、码头配套辅助设备、候船楼配套辅助设备、部分货
场设施以及部分附属设备等;本次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原值为5,176.76 万元,截至
2010 年6 月底累计计提折旧3,235.17 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41.59 万元,净值
为0,估计报废处置收益约为19.96 万元。
公司已于2009 年对本次提请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因此不
会对公司当期及以后年度的经营状况造成影响。
4、关于公司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