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相关情况的调整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9年1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3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8亿元(含88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原定于2021年1月7日簿记发行“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
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本期债券原发行方案为2021年1月7日14:00至17:00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本期债券品种一3.50%-4.50%,本期债券品种二3.80%-4.80%的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因近日债券市场变化较大,经征得所有簿记参与方同意后,决定将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调整如下: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由3.50%-4.50%调整为3.30%-4.40%。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询价区间由3.80%-4.80%调整为3.50%-4.60%。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