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00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1999年度配股说明书,现就配股说明书所载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和对象:
本次配股以本公司1998年末总股本34,56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在2000年8月18日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华侨城A”普通股股东配售。其中经国家财政部财管字[1999]316号文的批准,国家股股东和境内法人股股东放弃配股权;本次配股的实际配售股数为2,700万股。
二、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9.00元
三、股权登记日:2000年8月18日
除权基准日:2000年8月21日
四、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为2000年8月22日至2000年9月4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五、缴款地点及办法: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华侨城A”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华侨城”A股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在缴款期内到其股票托管证券商营业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配股简称为“华侨城A1”,认股代码为“8069”,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00元,配股数量为截止除权登记日股东持有股数乘以配售比例(10∶3)后取整,不足一股部分不予计算。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认购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缴款手续。若投资者于2000年8月21日至9月4日办理了“华侨城A”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认购配股。
六、本次配售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七、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6909069
传真:0755—6600517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