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0-74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8 月 1 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58),公司董事、总裁王晓雯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385,1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9%,其中无限售流通
股为 596,2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7%;计划自 2020 年 8
月 25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96,2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王晓雯: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持有公司股份 2,385,1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9%,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596,2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雯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王晓雯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雯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实际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四)王晓雯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王晓雯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