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8-69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
暨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2日开市起开始停牌。2017年8月29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7-60),经核实,上市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组进展情况公告,相关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12月25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江苏德展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十名(含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详见于同日发布的《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草案)》等相关公告。
2018年6月19日,中国天楹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包括《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德展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签署<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与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严圣军、茅洪菊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本次交易之交易价格、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数量、募集配套资金、审计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业绩承诺等内容进行调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交所将对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为保证公平披露信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上市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21日起继续停牌,待深交所事后审核且上市公司予以回复后另行通知复牌。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上市公司股票在停牌前存在交易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