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8-79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9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2日开市起开始停牌。2017年8月29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7-60),经核实,上市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组进展情况公告,相关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3日和2017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4日和2017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7-103)、《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TY2017-116)。
在本次停牌累计满四个月前,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延期复牌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2017年12
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2017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发布修订公告后另行通知复牌。
公司于2018年1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该重组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18年6月2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8-7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TY2018-69)、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18年7月5日,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已完成问询函答复工作,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2017年7月6日,公司召开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根据有关规定,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国天楹,证券代码:000035)自2018年7月9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