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8-76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2日开市起开始停牌。2017年8月29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7-60),经核实,上市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2017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TY2017-12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2018年1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号),要求公司就该重组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1月12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对重组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根据重组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公司已经开展标的资产的加期审计工作。由于本次重组标的公司江苏德展的主要资产为境外标的Urbaser,加期审计工作涉及西班牙、法国、阿根廷、智利、巴林等各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各方工作量较大,同时因各地时差及国内外假期等因素,加大了中介机构与标的资产间沟通协调的时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就此公司深表歉意,并力促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加期审计工作。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18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8-7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TY2018-69)、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将积极协调有关各方推进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早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待完成重组问询函回复并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