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 2009-033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
“汽车工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深圳凯丰特种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凯丰公司”)20%的股权。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9 年12 月3 日召开,
应到董事会成员九名,实到九名。经会议审议,一致同意汽车工贸以评
估值人民币伍佰捌拾贰万零伍仟元整转让其所持有的凯丰公司20%的
股权。表决情况为同意的9 票,反对的0 票,弃权的0 票。本公司独
立董事亦就本次资产出售签署了表示赞同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按照国有产权相关规定,已在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
完毕,自然人苏敬芝在产权中心登记摘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自然人:苏敬芝
身份证号:440504194107141624
2、受让方苏敬芝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凯丰公司成立于1987 年1 月,原注册资本为1500 万元,汽车工
贸出资450 万元,占股30%,另一股东香港骐丰企业有限公司出资1050
万元,占股70%。2005 年2 月,凯丰公司将注册资本增至2250 万元,
汽车工贸股权比例变为20%。
凯丰公司注册地深圳,主要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类改装车、特
种车及与之相关的附件、配件,承接各种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本公
司汽车产品的售后维修业务;在厦门市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福田区
B405-13 地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
汽车工贸所持该项资产的帐面价值为零,已于2001 年全额计提
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汽车工贸委托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对凯丰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德正信公司于2009 年9 月25 日出具了
德正信综评报字[2009]第029 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截止
2009 年6 月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989.39 万元,负债总额5079.18
万元,净资产2910.22 万元,汽车工贸所持2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
民币伍佰捌拾贰万零伍仟元整。2008 年该公司经审计的主营营业收
入349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73 万元、实现净利润-19 万元。该公司
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其所持房产的增值。其所持房产主要是位
于梅林凯丰花园二期的商铺,建成于2006 年,已取得深圳市商品房
《房地产证》,不属于《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之列。
本次转让的资产本身不存在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
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
项。
四、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凯丰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经营特种车和改装车,但自2008 年
以来该公司改装车主业收入不突出,基本靠出租收入维持日常开支平
衡。本公司持股20%,为参股股东,在该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回报很难实现。以评估值出售以上资产,可以收回资金582.05 万元,实现投
资收益582.05 万元,可以一定程度地改善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对
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季德钧、蒋红军、刘鸿玲就本次资产出售发表了
赞同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转让凯丰公司股权,是为了调整公司
的资产结构,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对公司今后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
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评估报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12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