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天地A
股票代码:000023
收购人名称: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0-31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0-31
楼
财务顾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3年8月28日
重要内容提示
一、被收购公司名称、股票上市地点、股票简称、股票
代码、股本结构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天地A
股票代码:000023
截至2013年5月15日,被收购公司深天地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8,756,240 100.0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总股本 138,756,240 100.00
二、收购人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名称: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0-31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0-31楼
三、收购人关于要约收购的决定
东部集团于2013年7月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7月15日召开临
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要约收购议案。
四、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收购的目的如下:
1.通过本次收购,使得深天地具备更稳定的股权结构,有利于深天地长期
可持续发展;
2.收购人看好深天地未来的发展前景,有意增持深天地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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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购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深天地股份的计
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通过直
接或间接的方式继续增持深天地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收购人根据市场情况继续
增持深天地的可能,但该等增持应不以终止深天地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六、要约收购的股份的相关情况
要约收购股份数 占被收购公司总
收购人 股份类型 要约价格(元) 量(股) 股本的比例
深圳市东部开发 无限售条件流 6.70 10,000,000 7.21%
(集团)有限公司 通股
本次要约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收购人预定收购数
量10,000,000股,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
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收购数量,则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
约的股份。
本次要约期限届满,最终预受要约股份数量超过收购人预定的收购数量
10,000,000股时,收购人拟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
(本次要约的预定收购数量?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例如,如果要约收购期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假设为
100,000,000股,某投资者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为10,000股,则收购人从该投资
者处收购的股份数量为:10,000?(10,000,000?100,000,000)=1,000股,余下股
份解除临时保管,不予收购。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将按照登记公
司有关业务规则中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七、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6,700万元人民币,本次要约收购资金来
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并具有合法性,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被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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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或者其关联方的情况。
收购人在公告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前已将合计1,340万元(相当于收购资金
总额的20%)存入登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收购保证金。收购人承诺具备履
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接受要约的股份
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八、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即2013年9月3日至2013年10月2
日。其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3年9月26日、27日
和30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九、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通讯
方式
财务顾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