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3—57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五河、桐城、宿迁、望江、万载五家电厂
回购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迪电力”)控股股东阳光
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凯迪”)于2010年12月28
日和2011年12月28日分两次将所持宿迁、万载、望江100%股权及
五河、桐城51%(下称“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凯迪电力(详见凯
迪电力2010-60号、2012-2号公告)。阳光凯迪承诺,在约定的期
间内,如果标的公司中某一家公司的年净利润低于其对应的预测年净
利润,阳光凯迪将按照该家公司对应的交易价格,加上由凯迪电力后
续投入的工程建设支出以及对应交易价款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的利息费用,作为资产回购的价款,对标的公司的股权进行回购。经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在2012年度未达到业绩承诺,触发了
回购条款,阳光凯迪根据承诺对五家电厂进行了回购。
详见公司2013年9月6日披露的2013-35号公告及2013年10
月29日披露的2013年三季度报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因本次回购形成的五家电厂欠本公司往来
款项37905万元,阳光凯迪已于2013年7月11日(300万元)、2013年8
月12日(20300万元)、2013年8月19日(1000万元)、2013年8月30日
(16305万元)分四笔全部代为偿还。
五家电厂交割手续也已全部完成,阳光凯迪委派的董事已开始履
职,五家电厂经营权已转移至阳光凯迪。
2013年4月30日,双方就出售资产交易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确定股权转让款共计44,047万元。2013年5月6日,阳光凯迪向公司
支付股权转让款10,000万元,2013年5月14日,阳光凯迪再次支付股
权转让款14,000万元,剩余款项20,207万元阳光凯迪已于2013年12
月27日支付完毕(2013年12月26日支付20,172万元、2013年12月27
日支付35万元)。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