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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800: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0

688800: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2-063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5,157,052 股

      2、发行价格:132.44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682,999,966.88 元

      4、募集资金净额:670,449,332.01 元

    ● 预计上市时间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可达”或“公司”或“发行人”)
本次发行新增5,157,052 股股份已于2022 年 9 月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后,公司增加 5,157,052 股限售条件流通 A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吴世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225.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8.50%;同时通过苏州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0.84%的股份,通过东吴证券-民生银行-东吴证券瑞可达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 0.44%的股权,吴世均先生合计持股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9.7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综上,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1-9 月、2020 年度、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关
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 年 7 月 1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2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3 号),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2、发行数量

  根据《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240 万股(含本数),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根据《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发行方案》,按发行底价 118.33 元/股计算,公司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5,771,993 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8,300.00 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5,157,05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82,999,966.88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8 月 29 日。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18.33 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2.44 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 118.33 元/股的 111.92%。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2,999,966.88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2,550,634.8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0,449,332.01 元。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向 12 名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2 年 9 月 6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2]230Z0243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9 月 6 日止,主承销商
账户已收到 12 家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682,999,966.88 元。

  2022 年 9 月 7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2]230Z0244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9 月 7 日止,公司募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682,999,966.88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的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2,550,634.87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0,449,332.01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5,157,05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665,292,280.01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已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
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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