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50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211,319,567.7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41,696,611.2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32,471,267.73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62,580,488.6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0 元(含税)。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93,8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420,000.00 元(含税)。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9.9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期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开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使用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