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秀文路 908 号 B 座 15F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0
普通股股东人数 8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15,199,07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15,199,0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9.3970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9.397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孙洪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杨婷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15,197,777 99.9988 700 0.0006 600 0.0006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15,197,777 99.9988 700 0.0006 600 0.0006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15,197,777 99.9988 700 0.0006 600 0.000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 3,135,927 99.95 700 0.0223 600 0.0192
司<2021 8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
计划(草
案)>及其
摘要的议
案》
2 《关于公 3,135,927 99.95 700 0.0223 600 0.0192
司<2021 8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 3,135,927 99.95 700 0.0223 600 0.0192
请公司股 85
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
办理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2、3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征、徐梦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