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自公司上市之
日起至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即 2021 年 8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 10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交易区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陆欢 2021-08-19 至 2021-08-24 426 426
李丽 2021-08-16 至 2021-08-24 1113 1113
戴新星 2021-08-16 至 2021-10-07 400 0
熊文彬 2021-08-30 至 2021-10-07 200 0
杨潋珺 2021-08-20 至 2021-08-26 400 200
吴传奎 2021-08-16 至 2021-09-23 477 477
黄奔 2021-08-17 至 2021-09-03 1469 1469
宋志军 2021-08-16 至 2021-09-01 600 0
王嘉星 2021-08-16 至 2021-09-02 1500 1500
武美杉 2021-09-03 至 2021-09-23 600 400
经确认,上述 10 名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完全系其根据公司公开信息和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