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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为电子”)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
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到会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洪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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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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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
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
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
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
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等;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
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
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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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
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 15:00 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3)。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