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长远锂科 公告编号:2022-070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调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4 号)同意注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3,25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2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12,341,037.7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37,658,962.2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对本次发行
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2]42648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23,765.90 万元低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 额 325,000.00 万元,为确保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 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原计划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
号 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 湖南长远锂科新 226,244.12 145,000.00 145,000.00
产二期项目 能源有限公司
2 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锂项 湖南长远锂科新 134,600.42 90,000.00 90,000.00
目 能源有限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湖南长远锂科股 90,000.00 90,000.00 88,765.90
份有限公司
合计 450,844.54 325,000.00 323,765.90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 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 障可转债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 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实际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