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长远锂科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6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2,301,56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 5.65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725,003,859.2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77,680,308.43 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4,621,098.7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647,323,550.7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
第 3715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原计划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 湖南长远锂
1 扩产一期项目 科新能源有 191,789.77 191,789.77 191,789.77
限公司
2 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 80,000.00 80,000.00 72,942.59
合计 271,789.77 271,789.77 264,732.3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将在到期日前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