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8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孙善忠持有公司股份 1,658,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4%。
孙善忠持有公司的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
已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要,孙善忠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548,33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本次减持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收到孙善忠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
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孙善忠 5%以下股东 1,658,900 2.14% IPO前取得:1,658,9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孙善忠 不超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2/10/2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过: 过: 持,不超过: 4~ 格 得 金需求
1,548,3 2.00% 1,548,334 股 2023/4/24
34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等文件,孙善忠所作承诺如下:
1、本人目前持有的国光电气的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
生变动而未告知国光电气的情形;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
人所持国光电气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
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本人与国光电气的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安
排,亦未寻求与其他股东一致行动的安排。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国光电气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前股份”),也不由国光电气回购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上市前股份。若因国光电气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国光电气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在国光电气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国光电气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上市前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4、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国光电气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国光电气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任职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国光电气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国光电气股份。
5、如本人作为国光电气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持有的国光电气上市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国光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国光电气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6、如本人作为国光电气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若国光电气存在重大违法情形且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国光电气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的股份。
7、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
8、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国光电气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9、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国光电气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国
光电气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国光电气,则国光电气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国光电气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