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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4

珠海冠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77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805,543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121,856,420 股的比例为 0.25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0.02 元
/股,最低价为 16.5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65,635.81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的
股份将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4.91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805,54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21,856,420 股的比例为0.25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0.02 元/股,最低价为 16.5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65,635.81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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