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4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5,713,57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43 元,募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246,946,930.54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43,020,958.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3,925,972.01 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 351C00067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64713500001788 一般户 139,751,571.41
珠海斗门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444000095013000560847 一般户 276,582,486.00
斗门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661374913336 一般户 271,660,713.56
新青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113076314743 一般户 122,674,717.87
万盛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113076317880 一般户 2,029,648.04
綦江通惠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8110901012801340155 一般户 202,440,244.55
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8110901013001340177 一般户 1,039,278.26
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8110901012401340186 一般户 58,712,731.35
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108876313827 一般户 183,259,923.87
綦江南州支行
合 计 1,258,151,314.91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635,372.68 元,已扣除手续费 3,140.08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单位:
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4,694.69
减:发行费用 14,302.10
募集资金净额 210,392.60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9,045.17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5,795.52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 263.2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25,815.13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
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
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9,045.1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 807.78 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和确认,并由其出具《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 351A018551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
换完毕。
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210,392.60 万元,实际
使用募集资金 84,840.69 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9,045.17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125,815.13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 263.22 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5,815.13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59.80%。
尚未使用的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系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部分款项尚未支付所致。
余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
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
不涉及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
情况。
十、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
截止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0,392.6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84,840.6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2021 年: 84,840.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金额与 使用状态日期(或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截止日项目完工
投资金额 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程度)
珠海聚合物锂 珠海聚合物锂
1 电池生产基地 电池生产基地 209,000.00 135,000.00 33,872.18 209,000.00 135,000.00 33,872.18 -101,127.82 2024 年第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