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44号文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713,57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6,946,930.5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3,020,958.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3,925,972.01元。
截至2021年10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67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号文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发行30,890,4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9,043,000.00元,扣除发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31,656,437.9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3,057,386,562.10元。
截至2022年10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6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初始存放 截止日余额 账户状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万 (万元) 态
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114489575968 11,235.90 正常
庆綦江南州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444000095013000560 212,466.48 61.65 正常
海斗门支行 84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661374913336 240.15 正常
海新青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811090101280134015 165.12 正常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501647135000017 1.09 正常
司珠海斗门支行 8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113076314743 0.00 已销户
庆万盛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108876313827 0.00 已销户
庆綦江南州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811090101240134018 0.00 已销户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113076317880 0.00 已销户
庆綦江通惠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811090101300134017 0.00 已销户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7
合计 / 212,466.48 11,703.91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073.89万元,主要系尚未支付或已支付尚未置换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支付。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初始存放 截止日余额 账户状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万 (万元) 态
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 8110901013001504882 306,124.30 65.86 正常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013401504917 4,530.05 正常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 8110901013001504916 1,532.45 正常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 8110901012801504892 510.42 正常
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4000095013000879213 71.58 正常
珠海斗门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9020100100712600 0.34 正常
珠海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9020100100712586 10,512.48 正常
珠海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4000095013000879137 0.07 正常
珠海斗门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 8110901013101504923 0.00 已销户
行
合计 306,124.30 17,223.26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385.64万元,主要系尚未支付或已支付尚未置换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支付。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详见附表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详见附表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以下变更的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
本公司于2023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并于2023年6月29日将已投入使用10,893.36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
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
“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终止后,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终止后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26,000.00万元变更投向用于建设“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
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1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承诺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募集资 差异金额(万 主要差异原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万 金总额(万元) 元)③=②-① 因
元)① ②
闲置募集资
珠海聚合物锂电池 金在存放期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35,000.00 137,401.98 2,401.98 间产生的利
息收入及理
财收益
钢壳锂电池生产扩 存在已签约
建项目 26,000.00 15,632.75 -10,367.25 但尚未支付
的合同尾款
闲置募集资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26,000.00 26,110.53 110.53 金在存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