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为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容知日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容知日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8.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115,600.00 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53,798,544.1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6,317,055.9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1]230Z0164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购买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日常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与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
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
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 0.8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 0.8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 0.8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 0.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晶晶 蒋贻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