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4-013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苏中一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苏中一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苏中一先生辞职将会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苏中一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洪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张洪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洪发先生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则,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可能发生变动,为保证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张洪发(主任委员)、朱光忠、丁国华;
薪酬考核委员会:秦舒(主任委员)、张洪发、丁国华;
提名委员会:朱光忠(主任委员)、张洪发、丁国华;
战略委员会(不变):丁国华(主任委员)、罗寅、秦舒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张洪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张洪发先生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苏中一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洪发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州大学经济学
学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6 年 9 月至 1993 年 8 月任江苏广播
电视大学(现称江苏开放大学)讲师,1993 年 9 月至 1998 年 5 月任江苏省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1998 年 6 月至 2014 年 8 月历任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部
门主任、副秘书长。2014 年 8 月至今历任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副会长。
截至目前,张洪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洪发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张洪发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张洪发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