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2-058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 49.65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0.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72.00 万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8.00 万股(已作废)。
(3)授予价格(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 18.65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224 人,预留部分授予 0 人。
(5)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30.0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30.0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第三个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40.0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50.0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50.0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及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度增长
率不低于 25.00%
首次授予的限制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度增长
性股票 率不低于 50 .00%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度增长
率不低于 75.00%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度增长
预留授予的限制 率不低于 50 .00%
性股票 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度增长
第二个归属期 率不低于 75.00%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如果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则该部分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
励对象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
第二类限制 考核评级 A B C D
性股票 归属比例 100.00% 100.00% 80.00% 0.0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 股权激励计划的审议程序
(1)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1-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永宝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30)。
(4)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1 年 9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31)。
(5)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各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元/股) (万股) (人) 剩余数量(万股)
2021 年 9 月 27 日 18.65 172.00 224 28.00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 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49.65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为符合条件的 21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 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条件。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 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归属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