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26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卢盛林先生、卢治临先生、许学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燕琴女士、邓定远先生、陈桂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桂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近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范西西女士、肖元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完成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审议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并确认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在本次换届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盛林,男,198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 年,与
卢治临先生共同创办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副总经理;
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历任东莞理工学院讲师、副教授;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长、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卢盛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024,000 股,与卢治临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盛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卢治临(常用名罗前),男,198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3
年至 2005 年,开办个体服装店;2006 年,与卢盛林博士共同创办东莞市奥普特
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3 年至 2016 年 9 月,任东莞市奥普特自
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
长兼任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任
东莞市赛视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 年 2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香港
奥普特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经理。
卢治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570,000 股,与卢盛林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学亮,男,197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7 年 7 月至 2003
年 11 月,历任艾一资讯有限公司程序员、业务员、顾问、经理;2003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0 月,历任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售前总监、渠道总监;2009
年 11 月加入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 年 7 月至今,任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
许学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06,000 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盛林先生、卢治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燕琴,女,198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8 年 7 月至今,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专任教师。2021 年 1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燕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燕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邓定远,男,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8 年 6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江西警官学院法律部教师;2004 年 7 月至今,任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教师;2005 年至今,任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邓定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邓定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桂林,男,196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6 年 7 月至 1997 年 9 月,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副总会计师;1997 年
9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广东省源大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01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12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1 年 11 月退
休。2022 年 7 月至今,兼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桂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桂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范西西,女,198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2004 年 8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隆回创同电脑培训学校文秘;2004 年 11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信泰
联光学有限公司品管员;2005 年 4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新兴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销售助理;2006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文员、销售经理、销售总监、销售副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范西西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范西西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元龙,男,198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初中学历。2005 年 6 月至 2008
年 6 月,就职于东莞长安锦厦今明表业制品厂;2009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生产
经理;2016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肖元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肖元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