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2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14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5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201,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365,293.5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36,106.50元。截至2021年4月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
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21]0500013 号《验资报告》。
2021 年 3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龙潭分理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禾惠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惠电子”)与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大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
2021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1 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 股份有限公司杏坛龙潭 801101001219799208
目 分理处
2 晶圆制程保护膜产业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7903075510118
化建设项目 佛山容桂支行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4463001040058628
公司顺德分行
高 速 信 号 传 输 线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 (4K/8K/32G)产业 公司顺德大良支行 44463001040059287
化建设项目
注:“高速信号传输线(4K/8K/32G)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惠电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说明
为配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专项账户(4446300104005862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大良支行专项账户(44463001040059287)两个账户予以销户,并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募集资金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变更前 变更后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限公司顺德分行 公司顺德容桂支行
高 速 信 号 传 输 线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2 (4K/8K/32G)产业化 限公司顺德大良支行 公司佛山容桂支行
建设项目
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惠电子将及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共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具体事宜。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1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