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1 年 10 月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如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超出议题范
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
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将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股东大会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两名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9 月 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030)。
十一、特别提醒:因新型疫情仍存在零星反复爆发情形,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会议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 10 月 13 日 15:30
现场会议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 3号保利商贸中心 1栋 20 层会议室
(二)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小平先生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月 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检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购买责
1 任保险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
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决策、监督、管理的职能,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购买的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公司人员;公司现有及新成立或收购的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 5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续保或重新投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购买保险;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确定其他相关被保险人及其
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容 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 在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0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