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预留份额分配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拟将部分预留份额进行
分配。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购买数量
46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56%,成交合计金额 10,109,320.47 元,成交均
价 216.242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分配情况(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前)如下:
持有人姓名 持有人职务 持有份额数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
(万份) 额总数的比例
齐明 核心技术人员、董事 209.0 19.90%
王怀举 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28.5 2.71%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237.5 22.62%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人员及其它对公司发展有
440.1 41.91%
突出贡献的员工(不超过 118 人)
预留份额 372.4 35.47%
总计 1,050.0 100%
二、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按照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对参与对象的要求,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 372.4 万份分配给不超过 160 名参与对象。
预留份额分配完成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持有人姓名 持有人职务 持有份额数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
(万份) 额总数的比例
齐明 核心技术人员、董事 209.0 19.90%
王怀举 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29.5 2.81%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238.5 22.71%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人员及其它对公司发展有
811.5 77.29%
突出贡献的员工(不超过 158 人)
总计 1,050.0 100%
三、监事会对预留份额分配对象等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2、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根据此前公司披露并实施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预留份额分配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