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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676: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告日期:2022-03-30

688676: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公司”)于 2022 年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 号),金盘科技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5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1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429,957,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0,379,924.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 号《验资报
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

  1                                  39,672.55          20,611.87
      制造项目

  2  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          14,426.12          14,426.12

              合计                  54,098.67          35,037.99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2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盘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金盘科技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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