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编号:2022-00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
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
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
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09,380,360.37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7,252,156.3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 2021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85,140,000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51,084,00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及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制定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预案决策程序合法,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46.70%,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