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鼎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鼎
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29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5,14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804,79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335,202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890,298 股限售股已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 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1,569,3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887%,限售期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上
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鼎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凯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佛山凯智”)、东莞粤科鑫泰五号股权投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莞粤科”)、厦门联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曾用名:深圳市联新工业投资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联新”)、东莞玉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莞玉一”)所作承诺如下:
(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佛山凯智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2)本企业持续看好发行人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发行人发展,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企业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二)其他股东东莞粤科、厦门联新、东莞玉一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企业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1,569,39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3.5887%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佛山市顺德区凯智企
1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5,217,391 6.1280% 5,217,391 0
(有限合伙)
东莞粤科鑫泰五号股
2 权投资投资合伙企业 2,625,510 3.0838% 2,625,510 0
(有限合伙)
3 厦门联新股权投资合 2,502,000 2.9387% 2,502,000 0
伙企业(普通合伙)
4 东莞玉一投资合伙企 1,224,490 1.4382% 1,224,490 0
业
合计 11,569,391 13.5887% 11,569,391 0
注:持有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11,569,391 12
合计 11,569,391 12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一)鼎通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鼎通科技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鼎通科技对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鼎通科技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 炜 黄 波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