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 9日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鼎通科技会议
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
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志华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