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4-052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四路逸飞激光行政楼 4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1
普通股股东人数 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4,742,12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4,742,1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8.103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8.10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轩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4,651,973 99.7985 85,650 0.1914 4,500 0.0101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举张三胜先生
2.01 为公司第二届董 41,175,130 92.0276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赵来根先生
2.02 为公司第二届董 41,185,590 92.051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 2024 年
1 半年度利润分 7,784,953 98.8552 85,650 1.0876 4,500 0.0572
配预案的议案
选举张三胜先
2.01 生为公司第二 4,308,110 54.7054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赵来根先
2.02 生为公司第二 4,318,570 54.8382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审议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张昕、吴佳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逸飞激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