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9 月
目 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二) 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四路逸飞激光行政楼 4
楼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轩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至 2024 年 9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2.00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2.01 选举张三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赵来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0,929,674.94 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 95,162,608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 1,335,692 股
后的股本 93,826,916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197,499.08 元(含税)。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21%。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1,335,692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
议案二:《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此前收到董事顾弘先生、郭敏女士的书面离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顾弘先生、郭敏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离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积极组织、开展非独立董事补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现补充选举 2 名非独立董事,本次补充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人数仍维持 9 人不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提名张三胜先生、赵来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
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