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3 证券简称:星球石墨 公告编号:2023-022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8.33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3.62 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1,323,689.08 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60,202,946.66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1,120,742.42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公司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40,188,943.34 元以及相应的增值税人民币 2,411,336.60 元合计人民币 42,600,279.94 元后,实收股款人民币 568,723,409.14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332C000112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54,174,543.50
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元,
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10,381,222.46 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2,354,629.03 元。
(2)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3,000,000.00 元。
综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26,529,172.53
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3,000,000.00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44,443,527.55 元(其中含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金额 22,851,957.66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3 月 16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上述相关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8810100100749792 一般存款账户 238,247,229.33
南通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050164723600005589 非预算单位专用 106,196,298.22
公司如皋支行 存款账户
合 计 -- -- 344,443,527.55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22,853,774.80 元(其
中 2022 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2,471,316.70 元,2021 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0,382,458.10 元),已扣除手续费 1,817.14 元(其中 2022 年度手续费 581.50 元,2021 年
度手续费 1,235.64 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的
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实际投资 差额 原 因
诺投资金额 金额
石墨设备扩产项目 27,010.00 12,652.92 14,357.08 项目建设期,募集
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研发中心项目 10,109.31 -- 10,109.31 尚未实施注
合计 37,119.31 12,652.92 24,466.39
注:2019 年 11 月,本公司与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南通创新区管理
办公室签署《合作协议书》,拟在南通中央创新区购置两层办公楼用于研发中心,后由于该区相关政策变化,上述办公楼由出售模式变更为出租模式,公司无法按照原约定购买相应楼层。
公司从长远发展以及经营稳定性等角度出发,主张按原约定购买相应楼层。公司于 2022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维持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形下,延期研发中心项目。同时,公司一方面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协商,另一方面也充分调研重新选址及自建等可能路径,并预计在 2023 年 2 月底前落实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
2023 年 2 月,上述沟通协商仍未有结果,因此,公司与如皋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
作协议》,如皋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如皋市九华镇华兴路科技园厂区东侧 JH2019-73A 地块完善规划要点后,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出让,公司依法定程序取得该地块使用权,用于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该场地土地面积约 40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出让为准),所涉用地预计 5 月份完成
挂牌。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明细额的议案》,
同意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变更为江苏省如皋市九华镇,实施方式由购置办公楼用于研发中心变更为购置土地自主建设研发中心,相应调整募投项目投资
明细额。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9,427,337.39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
第 332C008088 号)。2021 年 5 月 20 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 29,427,337.39 元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转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存托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存托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已全部收回,无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